長春建筑學院成立于2000年6月,原名為吉林建筑工程學院建筑裝飾學院。2004年1月,經教育部確認為實施本科教育的獨立學院。2011年4月,經教育部正式批準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,并更名為長春建筑學院。
學校現有專任教師628人,在校生10200人。設有建筑與規劃學院、土木工程學院、交通學院、城建學院、管理學院、公共藝術學院、電氣信息學院、文化創意產業學院、基礎教學部9個教學單位。形成了土建類專業、公共藝術類專業、電氣信息工程專業三個主干學科專業群,設立了35個行業特色鮮明的本科專業,涵蓋工、管、文、法、農、理六大學科門類。
學校座落在長春市凈月潭南麓,校園風景秀美幽靜,生態環境宜人,占地93公頃,集中教學區占地62公頃,目前建筑面積32萬平方米。校園設計理念先進、以歐式建筑為主體,中西合壁,風格獨特、氣勢恢弘、儼然一座建筑教育的"博物館"。校園采取組團式布局,專設校長和分院院長、書記官邸,突出校長基本職責及行政管理權益,強化分院辦學主體地位,在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,堅持開放辦學,拓展國際視野,踐行體現國際化高等教育管理理念和機制,努力提升辦學水平,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上邁出了可喜步伐。